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有关部属高等学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培养培训工作,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5〕12号),定于2015年11月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第128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专题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东北师范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2—5日。11月2日全天报到,5日下午结业典礼后返程。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二、参加人员
各有关省(区、市)级教育工作部门和相关部属高校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各高校学工部门负责人、学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优秀辅导员。
三、报名事宜
1. 请相关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根据名额分配组织行政区域内省属高校报名工作,组织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在网站:http://sjzx.nenu.edu.cn下载),并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省属高校学员名单和报名电子版,于2015年10月26日(周一)17点前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fdyjd@nenu.edu.cn,邮件标题为:XX省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报名表。
2. 各相关部属高校请直接组织本校报名工作,组织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学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2015年10月26日(周一)17点前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fdyjd@nenu.edu.cn,邮件标题为:XX大学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班报名表。
3.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学员报名时携带加盖学校研工或学工公章的登记表纸质版原件。
4. 本次培训设有“案例研讨”环节,各位学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交2个辅导员工作典型案例(撰写说明见附件3),用于培训期间的交流和研讨,请各相关省(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及各高校汇总后,与报名表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武 昕,雷 蕾
电 话:0431—85099705,13943099409
传 真:0431—85099702
邮 箱:fdyjd@nenu.edu.cn
四、报到事宜
1. 报到时间:11月2日全天。
2. 报到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东师会馆一楼(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1596号,电话:0431—85260618)。
3. 乘车路线:
(1)乘飞机至长春龙嘉机场的学员可乘机场大巴到人民广场站下车,步行至人民广场站,换乘306路、6路、66路车,到东北师范大学站下车,沿自由大路东行259米到达。
(2)乘坐火车到长春站及长春客运中心站的学员可乘Z306路、306路、66路、6路车,到东北师范大学站下车,沿自由大路东行259米到达。
(3)乘坐火车至长春西站的学员可步行60米至蓝调倾城站,乘坐139路车在皓月大路站下车,到路对面皓月大路站换乘228路车在东北师范大学下车,沿自由大路东行166米到达。
(4)到达长春高速客运站的学员可乘坐66路、111路车,在自由大路站下车,沿自由大路行259米到达。
(5)如乘坐出租车,可直接到达东北师范大学东师会馆(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1596号)。
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学员自行前往。
4.学员报到时请提交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办理结业证书和填写培训档案。
5. 培训报到前,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在10月28日—30日之间,登录“全国高校辅导员互动社区”(www.yiban.cn)进行新用户实名注册,培训报名时所登记手机号即学号,初始密码654321(老用户请使用原有账号登陆)。登陆后在首页导航栏点击“我的”,点击“我的群”,进入“第128期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
五、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教育部思政司承担。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东北师范大学)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