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地点: 10月9日下午13:00,就业指导中心三楼研讨室
复试时间、地点: 10月9日下午14:00,就业指导中心三楼研讨室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要求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项内容所占比例如下:
1.政治思想品德(10分) 2.专业基础知识(25分) 3.理论思维能力(15分)
4.语言表达能力(15分) 5.专业培养潜质(25分) 6.外语听说能力(10分)
复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获得录取资格,按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四、复试方式和程序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程序如下:
1. 复试小组对推免生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察,采取现场抽题和即席回答方式;
2. 复试小组对推免生的其他方面能力和素质进行面试;
3. 复试小组对推免生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分别对推免生复试情况进行打分;
4. 由复试小组对推免生成绩统计,排出复试名次,提出录取意见。
五、考生复试须知
1. 接收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2. 申请条件
(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诚实守信。
3.复试报到时需携带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学校教务处或就读学院(部、系)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
(3)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等;
(4)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留存复印件备查。
(6)预报名申请表(系统中打印)。
4.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同意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5.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复试的学生须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学生自行下载附件1中的体检表,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6.接收及学费、奖助等其他事项按东北师范大学《关于接收 2018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联系人:武昕 0431-85099039
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