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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24  发布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专业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服务保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

    2.中心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中心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和《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规定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中心成立服务保障小组,在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考生服务、考务管理、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等复试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三、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一)普通计划

    专业(方向)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

    人数

    复试

    比例

    复试

    分数线

    备注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42

    120%

    365


    (二)专项计划

    类型

    招生人数

    复试分数线

    备注

    单独考试

    0

    执行学校划定的“单独考试”及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招生计划

    单列

    少民计划

    0

    士兵计划

    0

    四、复试方式、内容、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要求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以下简称《考生须知》)。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全体复试考生专业课闭卷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方向)名称

    复试科目

    思想政治教育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重要提示:不得将手机(包括其它具有无线电接收功能的设备)、智能手表、无线耳机、运动手环以及其他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面试

    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

    (2)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综合能力面试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面试形式现场抽题签答题,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同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加试

    跨学科考生(见复试名单备注)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为: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科,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复试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流程

    复试环节

    时间

    地点

    资格审查

    4月2日7:30-8:30

    思政中心325会议室

    专业加试

    4月2日9:00-12:00

    逸夫教学楼203

    专业课笔试

    4月2日14:30-16:30

    逸夫教学楼203

    面试

    4月3日全天

    8:30

    思政中心325会议室

    13:30

    4月4日全天

    8:30

    13:30

    六、调剂复试

    本单位不接收调剂。

    七、资格审查材料及要求

    考生须提前准备,并于指定时间提交下述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文件到指定邮箱,所有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复试审查材料”,如有缺失,请在邮件内注明缺失材料及原因,须3月28日16:00前发送。现场资格审查将于在4月2日早7:30开始进行,考生需凭准考证及身份证由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西门(人民大街门)入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位于本部校区心理学院3楼。

    注意: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提交截止时间

    提交邮箱地址

    联系电话

    3月28日16:00

    359066235@qq.com

    0431-85099039

    审查材料内容:

    (一)已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东北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后,本人签字确认的《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电子版文件按照“考生姓名-CNS”格式命名。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文件按照“考生姓名-SFZ”格式命名。

    (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的初试准考证扫描件,电子版文件按照“考生姓名-ZKZ”格式命名。

    (四)学籍学历证明扫描件,电子版文件按照“考生姓名-XJXL”格式命名。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五)成绩证明,电子版文件按照“考生姓名-CJ”格式命名

    1.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2.高职高专毕业和本科结业考生还须提交外国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六)其他,电子版文件按照“考生姓名-QT”格式命名

    1.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交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其他可反映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考生应确保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身份真实且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复试前均需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如有弄虚作假,东北师范大学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方式:0431-85099039

    本单位监督举报方式:0431-85099087电子邮箱:lil048@nenu.edu.cn

    九、其他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全程将录像备案。考生应履行诚信复试承诺。如违反我校招考相关规定,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4日



    • 附件【附件1:复试名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考生须知.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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