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English 中心论坛
    • 中心概况
    • 中心简介
    • 组织机构
    • 规章制度
      学术队伍
    • 专职教师
      科学研究
    • 科研项目
    • 专著教材
    • 学术论文
      人才培养
    • 招生简章
    • 培养方案
    • 国际交流
      培训研修
    • 培训信息
    • 精品课程
      资源&交流
    • 下载专区
    • 中心论坛
  • 您当前访问的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 综合考核流程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发布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根据本单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流程公布如下:

    一、考核方式、内容、成绩计算办法

    1.专业素质考核

    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理论为内容进行笔试(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

    由5—7位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申请人的科研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重点考查申请人的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3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

    4.跨学科加试

    中心按一级学科对跨学科申请人加试2门考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90分钟,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加试科目: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5.成绩计算办法

    申请人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核日程

    考核环节

    时间

    地点

    报到

    5月6日07:30-08:30

    思政中心325会议室

    跨学科加试

    5月6日09:00-12:00

    本部校区综合教学楼315

    专业素质考核笔试

    5月6日14:30-16:30

    本部校区综合教学楼315

    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5月7日08:30

    (思政骨干计划考生)

    思政中心325会议室

    5月7日14:00

    (全日制普通类、少民计划)

    三、考试用品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b.nenu.edu.cn/)中下载并打印的《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本人凭此表从指定入口(人民大街西门)进入校园(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位于心理学院三楼),考生不得驾驶或乘坐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4.《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拟录取名单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录取。普通计划博士生根据所申请导师的所有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导师分配的招生名额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博士生统一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体排序。

    2.考核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结果。

    3.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24小时内,签写《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录取类别确认书》,打印、签字并扫描为PDF格式,PDF文件以“姓名-确认书”命名,发送到邮箱359066235@qq.com。

    5.录取数据检查工作阶段,拟录取考生须配合招生学院(部)和学校的要求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方式:0431-85099039

    本单位监督举报方式:0431-85099087,电子信箱:lil048@nenu.edu.cn

    六、其他

    1.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请通过材料审核的申请人务必保证手机联络畅通,且报考时登记的电子邮箱可及时查看并回复消息,以便随时知悉相关要求和变化。

    2.本通知未尽事宜以《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为准。本通知由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4月26日


    • 附件【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通过材料审核人员名单.pdf】已下载次
    • 附件【博士考生诚信承诺书.pdf】已下载次

版权所有:东北师范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Copyright 2008-2012. All Rights Reserved